武汉市紫阳汉剧博物馆之友章程
一、宗旨
“博物馆之友”是为了支持、帮助和赞助博物馆而建立的热心公益事业的团体。“武汉市紫阳汉剧博物馆之友”团体的任务在于联系群众,向社会推介武汉市紫阳汉剧博物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帮助博物馆开展业务工作,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利用社会力量办馆,使更多的人走进博物馆,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
二、入会条件
凡热心博物馆事业,支持、帮助博物馆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武汉市紫阳汉剧博物馆”会员。
三、会员权利
(1) 获取最新展览资讯及活动预告;
(2) 优先参加我馆举办的公众讲座;
(3) 优先参加我馆举办的教育活动;
(4) 参加我馆组织的文博游等考察活动(按成本支付费用);
(5) 受邀出席我馆学术讨论会等学术活动;
(6)经我馆同意,在专家指导下鉴赏我馆库藏文物。
四、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武汉市紫阳汉剧博物馆的相关规章制度。
2、全年参加武汉市紫阳汉剧博物馆相关会员活动不少于二次。
3、致力于博物馆的发展,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宣传博物馆文化。
4、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征集文物、开展文物鉴赏、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
5、凭证享受各项权利,会员证仅限本人使用。
五、入会手续
普通会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馆咨询台填写“武汉市紫阳汉剧博物馆之友”申请表。经过审核通过后将收到本馆颁发的“武汉市紫阳汉剧博物馆之友”证件。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接受入会申请。
六、会员管理
1、武汉市紫阳汉剧博物馆之会”会员的日常管理由本馆宣教部、行政部负责,各类会员所拥有之会员证不可为营利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有效期满则需提出申请,经年审通过后可继续享有会员资格。
武汉市紫阳汉剧博物馆拥有对“武汉市紫阳汉剧博物馆之友”的最终解释权。
武汉市紫阳汉剧博物馆
2020年12月